合同价款的方式 |
有三种: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
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 |
1. 合同中已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
有关工程预付款的规定 |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
预付备料款的回扣公式 |
起扣点=承包工程价款总额-(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
工程进度款计算的有关规定 |
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
竣工结算的原则: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全部完工、经提交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工程竣工绪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各项规定,高估冒算,严禁套用国家和集体资金,严禁在结算时挪用资金和谋取私利;坚持实事求是,针对具体情况处理遇到的复杂问题;强调合同的严肃性,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办理竣工结算,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 |
竣工动态调值公式 |
P: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结算款
P0: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
A0、B0、C0:基期价格指数或价格
A、B、C:工程结算日期的价格指数或价格 |
案例1A424032
1.背景
某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包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通风建设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2年,第一年已完成2600万元,第2年应完成2200万元。承包合同规定:
(1)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
(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设备费按总价的62.5%考虑;
(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5%,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在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已指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
(4)当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以上(含10%)时,业主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工程款退还给承包商;
(5)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6)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
经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在第2年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设备价值见表1A424032。
工程结算数据表(单位:万元) 表1A424032
月份 |
1~6 |
7 |
8 |
9 |
10 |
11 |
12 |
计划完成建支
工作量 |
1100 |
200 |
200 |
200 |
190 |
190 |
120 |
实际完成建支
工作量 |
1100 |
180 |
210 |
205 |
195 |
180 |
120 |
业主直供材料
设备的价值 |
90.56 |
35.5 |
24.4 |
10.5 |
21 |
10.5 |
5.5 |
2.问题
(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3)1~6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4)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答案
(1)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200×25%=550万元
(2)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为:2200-550/62.5%=2200-880=1320万元
开始起扣工程预付款的时间为8月份,因为8月份累计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为:
1100+180+210=1500万元>1320万元
(3)1~6月份:
1~6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100×(1-5%)=1045万元
1~6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045-90.56=954.44万元
7月份:
7月份建安工作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200-180)/200=10%
7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项为:180-180×(5%+5%)=180-18=162万元
7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62-35.5=126.5万元
8月份:
8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0×(1-5%)=199.50万元
8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500-1320)×62.5%=112.5万元
8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99.50-112.5-24.4=62.6万元
9月份:
9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5×(1-5%)=194.75万元
9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05×62.5%=128.125万元
9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94.75-128.125-10.5=56.125万元
10月份:
10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95×(1-5%)=185.25万元
10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95×62.5%=121.875万元
10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85.25-121.875-21=42.375万元
11月份:
11月份建安工作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
(190-180)/190=5.26%<10%,工程款不扣。
11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1-5%)=171万元
11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80×62.5%=112.5万元
11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71-112.5-10.5=48万元
12月份:
12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20×(1-5%)=114万元
12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20×62.5%=75万元
12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14-75-5.5=33.5万元
(4)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80×5%=9万元
案例1A424033
1.背景
某承包商承包某外资工程项目的施工,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可调,占工程价款的35%;材料费有三种可调:材料1占20%,材料2占15%,材料3占15%。价格指数见表1A424033。
价格指数表1A424033
费用名称 |
基期代号 |
基期价格指数 |
计算其代号 |
计算期价格指数 |
人工费 |
A0 |
124 |
A |
133 |
材料1 |
B0 |
125 |
B |
128 |
材料2 |
C0 |
126 |
C |
146 |
材料3 |
D0 |
118 |
D |
136 |
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