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监理工程师《工程合同管理》例题解析(15)
来源:优易学  2011-9-21 11:00:0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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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则此延误的责任应由( )承担。

A.工程师

B.承包人

C.工程师和承包人

D.发包人

[答案]B

[解题要点]工程实际进度滞后是承包人原因导致,所以承包人承担延误责任。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对发包人采购的大宗建筑材料用于施工前,需要进行合同约定的物理和化学抽样检验;对于此项检验应由( )。

A.承包人负责检验工作,发包人承担检验费用

B.承包人负责检验工作,并承担检验费用

C.发包人负责检验工作,并承担检验费用

D.发包人负责检验工作,承包人承担检验费用

[答案]A

[解题要点]发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3.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到货检验时发现与标准要求不符,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进行了重新采购,最后达NT标准要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的正确方法是( )。

A.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B.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C.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D.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答案]B监理工程师

[解题要点]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负责,耽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这是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4.某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为20个月,专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提前竣工或延误竣工均按月计算奖金和拖期违约赔偿金。施工至第16个月,因承包人投入的机械设备不足导致实际进度滞后,工程师要求承包人修改计划。承包人提交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竣工时间为第22个月,工程师考虑该计划反映了承包人的实际能力,认可了修改的计划。承包人实际竣工时间为第21个月,则竣工结算时应按( )。

A.延误1个月竣工赔偿

B.提前1个月竣工奖励

C.不追究延误竣工责任,也不给予奖励

D.考虑工程师的认可作用,按延误0.5个月赔偿

[答案]A

[解题要点]竣工时间改为第22个月虽然经工程师认可,究其责任是由于承包人引起的,所以计算工期时,仍然用原定的合同工期,21-20=1个月,A正确。

 

5.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施工中,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检查试验后用于工程,但随后又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此时应由( )。

A.发包人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B.发包人追加合同价款,工期不予顺延

C.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D.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答案]A

[解题要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应对其质量负责,检查试验也不能解除供应人的质量缺陷责任。

责任编辑:伊Ⅴ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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