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重点解析 第四讲
来源:优易学  2011-11-12 10:49:0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二)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和招标程序(考核点二2)

  1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三章第一节,《招投标法》第二章,案例30、31。

  本考核点在历年考题中曾先后出现3次(占43%)。出现的考核内容分别为:①招标方式和招标文件内容(1999年);②招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实际与招标程序密切相关)(2001年);③招标管理(资格审查)(2003年),故也属本章重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招标方式的类型、特点及其选择--要能结合工程情况选择适宜的招标方式。

  (2)招标程序--要求熟悉招标程序的内容及实施顺序,这部分可以和"招标管理"结合起来。监理工程师的招标管理工作大致可分为:①招标前的准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标底、招标广告);②招标、投标阶段工作;③评标、决标工作。要清楚有关各项工作的内容及目的、要求(例如,组织现场察勘的目的要求;标前会(澄清会)的目的、要求等)。

  在招标程序中,根据招投标法,有几个问题应注意:①我国招标方法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②邀请招标的被邀请者应不少于3个具备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组织。③如选择代理机构委托招标时,该机构应具备三个条件,即具有从事该业务的营业场所及资金;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具有符合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人选专家库(从事相同领域工作满8年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水平者)。④招标人要修改、澄清招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15天以前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⑤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招标文件的组成,各文件的目的、用途以及它们的解释权的优先顺序。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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