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基层环保部门专心履职
来源:优易学  2010-1-9 11:39:4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中国环境报评论员

  环保局变为“招商局”(见本报刊登的《环保局还是“招商局”?——关于部分地区环保部门被逼进行招商的情况调查》)让我们正视这样一个事实:

  当前,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压着沉重的招商引资任务,不得不耗费很大精力四处奔波跑项目、拉资金,以致环境执法监管主业受到很大冲击。有的地方对环保工作要求不高,但完不成招商引资任务或落实不好招商项目则是万万不行的,轻则作检查,重则调离岗位。有的地方环保局长的上与下、去与留不是看他环保工作做得怎么样,而在于他能不能为重污染项目“开绿灯”,看他能不能为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的项目打通关节,看他在污染企业出了事故之后能不能迅速摆平。

  在招商引资指标及其政绩考核的重压下,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为了找项目而疲于奔命,为了让项目落地,在严格执法监管与降低环保要求之间进退两难。造成环保部门职能错位、环保工作难以开展的根本原因,就是GDP至上的政绩观、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仍在一些地方作怪。

  促进经济发展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保护环境同样是地方政府的重大责任 

  近些年来,给环保部门下达招商引资指标绝非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打开网页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关信息充斥眼前。有反映地方环保局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有总结地方环保部门招商引资“行动快、范围广、成效大”等特点的,有详述地方环保部门将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各单位和人,进而被评为先进的。而有的地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登出了印发县环保局招商引资“首季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强令地方环保部门招商引资,只是一些地方推行“全员招商”的一个缩影。近些年来,“全员招商”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拉动经济增长的法宝。为了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一些地方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向各有关部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和指标,层层有压力,人人有指标,导致一些职能部门一门心思想着拉项目,根本无法专心致志地履行其主要职责。同时,搞“摊派招商”破坏了政府部门的职能设置原则。例如,环保部门负有环境监管、执法检查、环评审批等职责,本该是项目能不能上的“裁判”,是判定排污企业环境行为是否违法的“法官”,现在自己也开始去拉项目,实际上就扮演了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长此以往,必然影响环保部门正常履行自身职责,无疑将给当地的环境安全埋下隐患。

  地方政府大力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本身没有错,也是其重要职责,但是,如果把拉动经济增长变成了地方政府唯一的工作任务,几乎竭尽政府资源集中用于某一个工作领域,必然导致其他职能的弱化和缺位。如果包括环保在内的部门都以招商引资为要务,工作荒废了“主业”、偏离了重心,必然给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带来混乱。

  严峻的环境形势要求地方政府全力支持环保部门专心致志履行职能

  将招商引资指标强加在环保部门头上,最直接的危害,便是导致地方环保部门无法集中精力履行职责。

  为完成地方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指标,不少地方的环保部门可谓费足了心思、耗尽了精力。且不必说那些欠发达地区,就连身处经济发达省份的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也不得不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而四处奔波;有的地方环保部门甚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招商引资办公室,壮大招商引资力量。

  招商引资的硬考核,使一些地方环保部门领导遭受着不公平待遇。中央电视台就曾报道,某县环保局局长因为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竟从局长被降职为副局长,并被扣去一个月的奖励工资。干部能上能下本是正常的事情,然而环保局长被降职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环保工作没有搞好,而是因为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按照这样的考核标准来评价乃至奖惩地方环保部门领导,不仅会挫伤地方环保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会使社会价值认同产生严重扭曲。

  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地方环保部门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主业受到影响,环境监管力量被削弱,这对本就是人员不足、设备短缺、经费缺乏的基层环保部门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当前,一些地方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污染问题突出,污染事件不断发生。如果基层环保部门监管和执法力量削弱了,将导致环境污染隐患无法被及时发现和有效清除。这将严重威胁地区环境安全,制约地区可持续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是推进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

  地方政府的决策和政令,直接影响企业的投资发展,左右着经济发展走向。多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所采取的手段之一,就是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名义,降低环保要求,弱化环境监管,往往制订出台一系列“土政策”,如承诺免缴排污费、免办环评手续、免建环保设施;采取挂牌保护,帮助企业以“试生产”名义开展生产,不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等,来吸引投资商。在短期内,这些项目确实能够拉动经济增长,带来财政收入,但是,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一是环境风险。事实证明,很多污染事件的发生就是因为项目审批把关不严格、执法监管不到位、环保设施不健全、环境管理不严格造成的。二是投资风险。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以及节能环保政策的大力实施,一些违法违规的项目将被停建,企业将被责令停产甚至彻底关闭,不但拉动GDP的愿望会沦为镜花水月,而且企业或投资者也将蒙受巨大损失。湖北省某县一位“珍珠大王”就遭遇了这样的痛苦。这位原籍浙江的珍珠专业户,是县政府前几年招商引资请来的,原以为通过政府行政行为来到当地发展,一系列当初承诺的优惠政策会如数兑现。但令他始料未及的是,2007年8月,湖北省农业厅、省环保局联合发文,在全省禁养、限养珍珠,以减少水体污染,此后,他的珍珠养殖设施多次被当地环保部门要求限期拆除。三是由此而带来的信誉风险。当初政府信誓旦旦,承诺降低环保要求和环境准入门槛,现在又因为环保问题而迫使企业关闭。政府朝令夕改,最终将使企业和投资者失去信任。

  对于环保部门而言,在地方政府的强迫下降低环保门槛甚至放松环境监管去招商引资,很可能会替地方政府错误的决策“背黑锅”。几年前青海省某县环保局长招来污染项目,就是此中典型。为完成当地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引进了一个铬盐厂,生产过程中的严重污染导致周围群众反映强烈,经媒体披露后,环保局长承担了铺天盖地的指责和相关处罚。或许有人会提出质疑,地方环保部门虽然有招商引资任务,但难道就不能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依法办事,严格筛选吗?回答只有一个字:难。一个地方环保干部曾经发出这样的感慨:招商引资是政府行为。由于上上下下都有招商任务,领导要求打破常规,不换脑筋就换人。环保部门隶属地方,既无法违抗政府招商引资的政令,也很难做到在对项目的选择和审查中严格把关。

  大量事实显示,“全员招商”、“摊派招商”不但会使资源环境受到破坏,而且会使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社会政策的实施在招商引资的压力下变形走调。每一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能定位,只有每一项政府职能都得到切实履行,才能打造运转规范、协调高效的政府。当前,各地必须充分认识到搞重视“全员招商”、“摊派招商”造成的种种弊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这一非正常现象。

  在制度设计上,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政策制订、实施和执政行为等方面,对地方政府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做出更细致明确的规定,从法律层面对地方政府在具体行政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责任和要求进行有效约束。

  在考核体系上,要进一步加快形成和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评价标准体系,将环境保护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予以具体量化,进一步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在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中的权重,逐步推行绿色GDP考核体系,更加注重衡量发展的效益和质量,注重将全面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提高作为重要标准。

  在决策监督上,要推进地方政府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使环境保护更深入地参与宏观综合决策;要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地方政府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的督察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实现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wangpeng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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