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保厅强化环评审批服务全省经济发展
来源:优易学  2010-1-9 11:37:5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近日,黑龙江省环保厅提出,要把服务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管的关系,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缩短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时限,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省环保厅提出,要在巩固上半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在各项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时限分别为40日、20日、10日内,比法定时限缩短了20天、10天和5天。对于“三供两治”、节能减排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自收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5日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告之建设单位。在各项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自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之日起分别在40和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对于“三供两治”、节能减排项目,2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另外,涉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2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年新增COD或SO2年排放总量50吨及以上的建设项目,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新建项目未批先建或改、扩建项目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省环境监察总队2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同时,省环保厅要求,在新一轮产业发展期,在服务保增长、促发展的过程中,对“两高一资”项目严格把关,慎重审批。强化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引导,从源头上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的建设。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改造、投资拉动、招商等为名恢复生产。特别是要重点加大对2006年以来国家、省审批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环境保护手续,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监管,重环评、轻验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擅自投产”、“久拖不验”、“拆分环评”等环境违法违纪行为。

责任编辑:wangpeng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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