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因环境问题而起,并为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而形成的一种整体性思维方式,将有利于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社会行为、政治制度、科技支撑和文化纳入到有机统一的科学发展框架下,是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的集合。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以环境友好为特征的新的人类社会发展形态,是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也必然是人与人基本和谐的社会。
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必须符合生态规律,向着有利于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并应用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和方法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绿色政治制度、环境文化价值观、绿色科技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要素,也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途径和措施。
“环境友好”的概念是动态的和分层次的。在现阶段,“环境友好”首先应该是社会经济活动对环境的负荷和影响要达到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的最小化;最终这种负荷和影响要控制在生态系统的资源供给能力和环境自净容量之内,形成社会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之间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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