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师辅导:危险品运输
来源:优易学  2011-12-30 16:35:1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7.2.1  危险品运输宜采用汽车运输,不应采用三轮汽车和畜力车运输。严禁采用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

  7.2.2  危险品生产区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中心线,与各类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距1.1级建筑物不宜小于20m。

  2  距1.2级、1.4级建筑物不宜小于15m。

  3  距有明火或散发火星地点不宜小于30m。

  7.2.3  危险品总仓库区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中心线,与各类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7.2.4  危险品生产区及危险品总仓库区内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纵坡不宜大于6%,以运输硝酸铵为主的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用手推车运输危险品的道路纵坡不宜大于2%。

  7.2.5  非防爆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性建筑物内,宜在其门前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防爆机动车辆可进入库房内进行装卸作业。

  7.2.6  人工提送起爆药时,应设专用人行道,纵坡不宜大于6%,路面不应设有台阶,不宜与机动车行驶的道路交叉。

  7.2.7  危险品总仓库区当采用铁路运输时,宜将铁路通到仓库旁边。当条件困难时,可在危险品总仓库区设置转运站台。站台上允许最大存药量(包括车箱内的存药量)以及站台与其邻近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及站台的外部距离,均应按所转运产品同一危险等级的仓库要求确定。

  当在危险品总仓库区以外的地方设置危险品转运站台,站台上的危险品可在24h内全部运走时,其外部距离可按危险品总仓库区同一危险等级的仓库要求相应减少20%~30%。

  当站台上的危险品可在48h内全部运走时,其外部距离可按危险品总仓库区同一危险等级的仓库要求相应减少10%~20%。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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