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生产技术辅导重点(18)
来源:优易学  2011-1-5 11:05:0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二) 设备内作业
  1.设备内作业及其危险性
  凡进入石油及化工生产区域的罐、塔、釜、槽、球、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称为设备内作业。
  2.设备内作业安全要点:
  ① 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②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干净。
  ③在进入设备前30 min必须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 h各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④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⑤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 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 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⑥进入有腐蚀、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器具。
  ⑦在设备内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
  ⑧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⑨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若需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⑩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责任编辑:xiaoha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