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的安全性能解析
来源:优易学  2011-12-22 10:29:0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4  漏电保护器使用时应注意事项
  (1) 漏电保护器适用于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过电阻、电抗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对于电源中性点不接地的系统,则不宜采用漏电保护器。因为后者不能构成泄漏电气回路,即使发生了接地故障,产生了大于或等于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该保护器也不能及时动作切断电源回路;或者依靠人体接能故障点去构成泄漏电气回路,促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切断电源回路。 但是,这对人体仍不安全。显而易见,必须具备接地装置的条件,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时,且漏电电流达到动作电流时,就能在0.1 秒内立即跳闸,切断了电源主回路。
  (2) 漏电保护器保护线路的工作中性线N 要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 否则,在接通后,就会有一个不平衡电流使漏电保护器产生误动作。
  (3) 接零保护线(PE) 不准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 因为保护线路(PE) 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漏电电流经PE 保护线又回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导致电流抵消,而互感器上检测不出漏电电流值。 在出现故障时,造成漏电保护器不动作,起不到保护作用。
  (4) 控制回路的工作中性线不能进行重复接地。一方面,重复接地时,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工作电流的一部分经由重复接地回到电源中性点,在电流互感器中会出现不平衡电流。当不平衡电流达到一定值时,漏电保护器便产生误动作;另一方面,因故障漏电时,保护线上的漏电电流也可能穿过电流互感器的个性线回到电源中性点,抵消了互感器的漏电电流,而使保护器拒绝动作。
  (5) 漏电保护器后面的工作中性线N 与保护线(PE) 不能合并为一体。 如果二者合并为一体时,当出现漏电故障或人体触电时,漏电电流经由电流互感器回流,结果又雷同于情况(3) ,造成漏电保护器拒绝动作。
  (6) 被保护的用电设备与漏电保护器之间的各线互相不能碰接。如果出现线间相碰或零线间相交接,会立刻破坏了零序平衡电流值,而引起漏电保护器误动作;另外,被保护的用电设备只能并联安装在漏电保护器之后,接线保证正确,也不许将用电设备接在实验按钮的接线处。
  以上叙述的几条注意事项,都是很容易在使用中出现错误的地方,故在本文中特地提出来,希望读者在使用漏电保护器时格外注意。   
  5  漏电保护器安全性能结论
  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对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它弥补了IN-C-S 与IN-S 系统的不足。但是,还不能说用了漏电保护器,在供电系统中就万无一失了。它并不是防止电击事故的惟一措施,也不是特效措施。譬如,在高层建筑中,往往把高低压配电室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板、建筑物钢筋基础网连接起来。如果高压电气设备外壳碰壳带电,便会产生一个120V 的危险电压(10KV 对地电容电流为30A ,接地电阻4Ω ,∴30 ×4 = 120 (V) ) ,该电压通过PE 线窜到低压设备的外壳,漏电保护器对PE 线无法检测,造成保护失效。欲要克服这种不足,则应通过实施用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及GB50054-95 规范中推行的等电位联结的方法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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