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鉴定解读
来源:优易学  2011-9-22 17:17:5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鉴定

  (1)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采用百分制,两项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2)采用过程式模块测验与终结式综合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鉴定考核:

  A、过程式模块测验:在培训过程中考生每完成一个阶段的模块培训后,参加该阶段的模块测验(包括知识和技能两部分);该部分成绩在总成绩中占30%。模块包括基础知识、网络工具使用、网络营销及电子交易模块;

  B、终结式综合考试:完成培训课程并参加所有过程式模块测试后,学员可以申请综合性质的考试(包括知识和技能两部分);该部分成绩在总成绩中占70%。终结式综合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在每年的二、四、六、八、十、十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遇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一周)进行。电子商务员的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8:30~10:00,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10:30~12:00;助理电子商务师的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8:30~10:00,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10:30~12:30。

  (3)鉴定实施的技术方式采取全程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方式。模块测验和综合考试均在"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技术平台"(以下简称"培训鉴定技术平台")上进行,其中除综合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中"商业实务"部分采用人工阅卷外,一律实行计算机自动评分。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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