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0日,淘宝网出现了让众多卖家很抵触的一幕。
皇冠级卖家林慧2005年开始接触淘宝网,到2007年,其月均销售额达到20000元人民币,利润可达5000元。 今年4月以来,林慧发现生意每况愈下,平均每周竟然只有400多元的进账,而且自己的商品在搜索结果前3页已经找不到了。但当打开淘宝商城发现这里人气鼎沸时,林慧终于明白,淘宝网把可能到自己网店购物的买家引导去逛淘宝商城了。
据《IT时代周刊》了解,淘宝商城是淘宝网从4月10日起新开辟的一个栏目,其实质就是接纳那些愿意接受淘宝政策的商家形成另一个网上卖场。而林慧等人恰恰认为这个政策极富争议。据悉,该政策包括卖家要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愿意支付一定金额的商品保证金,并愿意在每次成功交易后向淘宝上缴1%-2%的抽成、保证正宗商品和无条件退货等要求。淘宝方面同时为这些商家提供相应的扶持——提升搜索结果排名、提供多项优惠活动(比如抽奖)等。
为此,林慧感到非常地不可思议。与此同时,淘宝网论坛里也是牢骚声一片,“淘宝商城分去了大部分的客流”“淘宝推出商城就是逼卖家缴费到商城里摆摊”“淘宝商城是变相收费”等话语随处可见。甚至有一些淘宝店家组成联盟,通过媒体、论坛等渠道向淘宝网提出抗议。
然而,这些卖家们的反对并未让淘宝方面妥协。反倒是,随着淘宝商城的开张,更多林慧式淘宝卖家将面临着两难选择:要么缴费加入淘宝商城开始B2C,塑造自己的品牌,要么在C2C平台上硬挺。
“B2B2C”的新模式
依据淘宝网副总裁黄若向本刊记者的解释,淘宝商城是一个为买卖双方建立的交易平台,淘宝网不参与商品交易,只是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的空间和标准,以供更多的商家和买家实现网上交易。但在易观国际互联网分析师曹飞看来,淘宝商城的模式确切地应算“B2B2C”模式,它既有别于PPG、红孩子这类垂直性网站,又与卓越、当当网等综合性B2C网站不同。
总部位于北京的全买网是进入大陆的第一家台湾“B2B2C”公司,他们也尝试过在淘宝网的C2C平台上开店。公司董事长游士逸对此有进一步的理解。他认为,第一个B,是负责技术、流量导入和商城运营,在这里就是淘宝;第二个B是商家,负责销售和面对消费者;而最后的C当然是消费者了。
于是,淘宝网的卖家不可避免地被分为了“B”和“C”。然而,由于淘宝商城对入驻商家的资格有着严格的限制,所以,只有品牌拥有者、商品制造者可以进入商城做B,其他的卖家只能是C,继续早期的C2C生意。而且按照淘宝商城规定的“3+3”原则,即同一类目下的单一卖家不超过3家,综合卖家也不超过3家。这样看来,能够在淘宝商城做B的卖家并不多,但是类目却是海量,并且可以不断细分和新增的,对淘宝来说,这是一片“蓝海”。
“产品合法性不会出问题,并且有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的商家才可以进入淘宝商城,淘宝只要搭好平台,把好商家准入的关,就可以坐等收钱了。”一位业内人士如此评价。
根据黄若的说法,每个加入淘宝商城的卖家需要缴纳一部分的保证金,每次交易还要按照1%~2%的比例缴纳销售额抽成。淘宝网2008年的预计销售额是1000亿元,仅按1%抽成计算,只此一项,淘宝网每年就可以获得10亿元的收入。
政策向商城卖家倾斜
按照淘宝网的筛选,买家也被分为了“有钱的”和“有时间的”两种。前者将倾向于到淘宝商城上购买品牌产品,价格虽然高些,但可以享受7天退换货的保障;后者可能在淘宝C2C平台上淘到更便宜的商品,但有遭遇到无良卖家欺骗的风险。
“淘宝也会在买家网页浏览时设立相关的推荐链接,将有消费能力的买家吸引到淘宝商城中去。”上述业内人士补充道。
在淘宝商城的评价体系中,对买家有着更为严格的评价规则:7天内在与同一商家出现3次退换商品申请,恶意干扰网站的行为(如在使用旺旺进行沟通或在产品评论中出现污言秽语等),淘宝有权将其账户永久冻结。
上述评价规则似乎与导致淘宝“评价门”事件的评价规则相反。在实施新的评价规则的C2C平台上,买家拥有绝对的评价自主权,卖家没有申诉的机会;而在全新的B2C平台上,被严格限制的主角由卖家变成了买家。“在淘宝商城,买家成了弱势群体,淘宝保护的是能给自己赚钱的卖家的利益。”有买家在淘宝论坛里如此评价。
更值得注意的是,减少对C2C平台的管理投入,将更多精力放到能带来更大盈利的B2C平台,这似乎成为了淘宝目前的经营思路。有业内人士认为双重评价标准,使淘宝网有转身B2C操之过急之嫌。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