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辅导:网络营销经营风险控制
来源:优易学  2011-10-6 12:24:4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2) 保密制度。网络营销涉及企业的市场、生产、财务、供应等多方面的机密,需要很好地划分信息的安全级别,确定安全防范重点,提出相应的保密措施。信息的安全级别一般可分为三级:
  a、绝密级:包括公司经营状况报告、订/出货价格、公司的发展规划等。此部分网址、密码不在互联网络上公开,只限于公司高层人员掌握。
  b、机密级:如公司的日常管理情况、会议通知等。此部分网址、密码不在互联网络上公开,只限于公司中层以上人员使用。
  c、秘密级:如公司简介、新产品介绍及订贷方式等。此部分网址、密码在互联网络上公开,供消费者测览,但必须有保护程序,防止"黑客"入侵。
  保密工作的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对密钥的管理。大量的交易必然使用大量的密钥,密钥管理必须贯穿于密钥的产生、传递和销毁的全过程。密钥需要定期更换,否则可能使"黑客"通过积累密文增加破译机会。
  (3) 跟踪、审计、稽核制度。跟踪制度要求企业建立网络交易系统日志机制,用来记录系统运行的全过程。系统日志文件是自动生成的。它对系统的运行监督、维护分析、故障恢复,对于防止案件的发生或在发生案件后为侦破提供监督数据,都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审计制度包括经常对系统日志的检查、审核,及时查看对系统故意入侵行为的记录和对系统安全功能违反的记录,监控和处理各种安全事件,保存、维护和管理系统日志。
  稽核制度是指工商管理、银行、税务人员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借助于稽核业务应用软件调阅、查询、审核、判断辖区内各电子商务参与单位业务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安全性,堵塞漏洞,保证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发出相应的警示或作出处理的一系列步骤及措施。
  (4) 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制度。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制度包括如下内容硬件设备维护、软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数据备份制度、病毒防范制度、控制权限、高度警惕网络陷阱和其他应急措施等。
  ① 硬件设备维护。要求网络管理员必须建立系统设备档案。一般可用一个小型的数据库来完成这项功能,一旦某地设备发生故障,可便于网上查询。
  ② 软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一个是支撑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 Unix或 Windows NT,数据库 Oracle或 Sybase,开发工具 PowerBuilder、 DelPhi或 C语言等。另一个是应用软件的维护,应用软件的管理和维护主要是版本控制。
  ③ 数据备份制度。这种保护措施还包括对系统设备的备份。
  ④ 病毒防范制度。病毒在网络环境下具有更强的传染性,对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和交易数据的妥善保存造成极大的威胁。防止病毒入侵的有效方法是:安装防病毒软件; 不打开陌生地址的电子邮件;认真执行病毒定期清理制度。
  ⑤ 控制权限。可以将网络系统中易感染病毒的文件的属性、权限加以限制,对各终端用户,只许他们具有只读权限,断绝病毒入侵的渠道,从而达到预防的目的。
  ⑥ 高度警惕网络陷阱。网络上常常会出现各种非常诱人的广告及免费使用的承诺,在从事网络营销时对此应保持高度的警惕。
  ⑦ 应急措施。应急措施是指在计算机灾难事件,即紧急事件或安全事故发生时,利用应急辅助软件和应急设施,排除灾难和故障,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继续运行或紧急恢复。在启动网络营销业务时,就必须制定交易安全计划和应急方案,一旦发生意外,立即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工作。
  5. 网络营销交易安全的法律保障
  网上交易安全的法律保护问题,涉及到两个基本方面:第一,网上交易首先是一种商品交易,其安全问题应当通过民商法加以保护;第二,网上交易是通过计算机及其网络而实现的,其安全与否依赖于计算机及其网络自身的安全程度。
  三、网络营销风险的消费者保护
  企业在开展网络营销活动过程中,一个突出问题是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网络营销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如果缺乏对消费者保护,网络营销也难以顺利发展。
  对于企业来说,在开展网络营销过程中保护消费者,也是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培育市场的发展。目前,企业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对消费者的保护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 消费者隐私保护
  在信息透明度很高的互联网上,企业可以很容易地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消费者的个性化信息,而许多信息都是消费者不愿意透露的。当企业为自己利益利用或者透露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时,就对消费者造成了伤害。基于消费者对隐私的考虑,美国著名市场研究机构 Forrester估计电子商务公司在去年就损失约28亿美元。根据研究,一些担心企业会使用他们个人资料的消费者不是停止在线购物,就是他们在网上的支出低于在其他方面的消费。
  企业保护个人隐私的主要措施有如下三个方面:
  (1)让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来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并承诺对个人信息保护和非公开商业化使用。
  (2)收集消费者的信息时,隐藏消费者信息的隐私部分,不包含消费者的个体识别信息(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姓名等)。
  (3)在使用方面,如果企业收集的消费者信息只限于企业内部分析使用,消费者一般都比较能接受;如果企业将收集的消费者信息出售,则有可能造成对消费者隐私的侵犯,这是企业应当非常注意的。
  2. 消费者免受侵扰
  由于网上信息发布非常方便,特别是随着 E-MaiI的广泛使用,许多企业为发布信息,经常向消费者发送 E-MaiI广告,造成对消费者的侵扰。这类电子邮件一般被称为垃圾邮件。企业在向消费者发送 E-MaiI时,要注意减免对消费者的侵扰。
  企业发送 E-MaiI时,为避免对消费者造成侵扰主要可以采用下面两种方式:
  (1)企业利用一些邮件列表公司,向那些愿意接收广告信息的消费者发送广告信息,采用这种方式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2)在收集 E-Mail地址时要遵照消费者的意愿,只对愿意接收的消费者发送 E-MaiI,而且允许消费者取消对 E-MaiI的接收。对消费者减少侵扰的最好方法是减少给消费者发送对消费者无用的 E-MaiI。
  3. 提供真实可靠信息
  企业在网上开展网络营销活动时,要注意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可靠性。消费者对网站访问的动因一个是感兴趣,另一个是信任。企业在网络营销活动中提供一些不真实信息,对消费者造成损害,势必对企业自身造成负面影响。
  4. 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企业利用网络营销渠道销售产品时,要特别注意产品质量和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产品,最担心的问题是无法现场检验产品的质量和感受产品的品质。因此,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比较关心网站的信誉和售后服务。如果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购买的产品与预期有很大差距,则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不满足感。如果企业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同时又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势必妨碍消费者利用网络营销渠道进行购物。
  企业保护消费者既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是保护自身权益。在互联网的虚拟网上市场中,企业实施网络营销活动,最大的挑战是树立网站的信誉,增强消费者对网站的信任。如果不采取积极措施保护消费者,消费者的反抗可能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
  由于我国目前发展网络营销的环境还不是很完善,网上交易本身缺乏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目前我国的经济合同法尚未承认网上交易合同,当然更谈不上保护,网上交易需要新的立法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对网络营销风险的控制,除了政府、企业方面的努力外,消费者自己仍需要相应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其中最主要的保护手段是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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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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