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规定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入闱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1:3,紧缺岗位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末位入闱笔试分数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及地点待笔试后在九江人事网、九江人才网、九江卫生网上公布。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所报岗位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由面试主考官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考生可旁听本岗位面试。
八、体检
体检人员的确定:按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的考生名单在九江人事网、九江人才网、九江卫生网上公布。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岗位,不递补。该用人计划列入下次公开招聘。
九、素质测试
体检合格的人员需到市人才交流中心以人机对话形式进行素质测试。测试成绩合格,方可聘用。
十、聘用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事网、九江卫生网和九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十一、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和赣人发[2006]7号文件规定收取,即40元/科。
十二、有关待遇
被正式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规定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称职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在职卫生人员同等待遇。
十三、咨询举报电话
市人事局咨询电话:8211574
市卫生局咨询举报电话:8223339、8221473
九江市人事局九江市卫生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