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校医院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用编外劳动合同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剂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好学上进、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善于与患者沟通,热爱本职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药学类专业,全日制中专(含)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药士(含)以上职称;
4.1968年1月1日(含)后出生;
5.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6.身心健康。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3日—11月16日。
报名地点:苏州大学人才交流中心(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凌云楼611)。
考试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按照100元/人标准收取,考试前缴清。
相关待遇:基本工资执行标准: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本科毕业生1300元/月,大专毕业生1100元/月,中专、高中、技校、职高类毕业生900元 /月。另按不超过月基本工资30%的标准发放考核奖,考核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学校按苏州市规定为被录用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由学校从工资中代扣缴纳。
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到报名地点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现场报名请带原件核实,网上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联系人:戚红梅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67503248
联系地址:苏州市东环路50号428信箱
邮编:215021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