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临床高级职称医师3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
三、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临床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相符;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是:
1、报名。
时间:2008年10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地点:余姚市卫生局(余姚市阳明东路127号)。
办法: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2张。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及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2008年宁波市考录国家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其中,体检医院由招聘主管单位在任何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出现的空缺不再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4、考核。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不合格者淘汰(不合格条件见附件2)。
5、聘用。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予以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因招聘单位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聘用后应及时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非因聘用单位原因,不能在聘用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者,聘用单位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余姚人才网(
www.yyrc.com)上公布。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并确定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前为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咨询电话:62672605、62686886投诉电话:62712807
附件
1、招聘职位、指标.doc
2、2008年余姚市招聘高层次卫技考核不合格条件.doc
3、2008年余姚市卫生系统招聘高层卫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余姚市人事局
余姚市卫生局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