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2008年公开招聘
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新进人员的整体素质,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和《莱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卫生系统编制情况和专业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和镇办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95名(详见《莱西市2008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毕业且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聘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在莱西“支医”的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限户籍。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岁(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5日-2008年10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莱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长岛路14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4、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报具体单位,录取时由各职位考生按成绩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5、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莱西市2008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莱西市2008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名表》和《承诺书》可在莱西人才网上下载。同时,每人须提供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6张,交报名考务费40元。
“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6、请持本人身份证于2008年10月23日-10月24日8:30至17:0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于10月29日至10月30日到报名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在职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一律用16k纸复印),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报到证(就业推荐书)、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律用16k纸复印)。不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经审查不具有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统一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08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
2、内容:卫生专业技术职位笔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其它专业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均不指定专门教材。
3、成绩公布:2008年10月28日将通过莱西人才网和莱西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在报名点张榜公布。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精神,对符合规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
(二)面试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2的比例;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20人(含20人)以上的,全部按30人参加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08年10月29日-10月30日到报名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1、时间:2008年11月1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每人限时15分钟。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于2008年11月3日在莱西人才网和莱西政务网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同时在报名点张榜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