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考录用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6-17日上午8:00-下午5: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厅。
3、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一寸免冠近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5、如出现部分招考专业无人报名的,其招考名额调整到其他专业。
6、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组织笔试
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二门(报考县红十字会的仅考公共知识一门),其中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
1、笔试时间:2008年10月24日,公共知识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下午2:30-4: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组织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名额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招考专业报名人数少于招考名额1:3比例的,则笔试成绩折合后要求在50分以上,低于5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成总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
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六)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并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卫生局
二○○八年十月六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