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急救中心是宁波市卫生局直属的专业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急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救医生和“120”调度员。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范围
招聘岗位
人数
招聘范围
急救医生
4
全日制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临床医学(或急救医学)专业;或全日制历届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户籍不限。
“120”
调度员
2
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临床医学(或护理)专业;宁波大市户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热爱急救事业。
2、报考急救医生岗位要求为男性,除应届毕业生外,历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有中级(包括中级)卫生技术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报考调度员岗位要求为女性,熟悉计算机技术,了解宁波地理信息,熟悉宁波方言,普通话流利。
4、身体健康,能适应院前急救工作需要。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江东兴宁路57—1号宁波市急救中心办公室
报名工作咨询电话:0574-87849617
传 真: 0574-87849617
联系人:葛 琳
3、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单位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和本人工作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填写《宁波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
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当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所需比例时,上报市卫生局、市人事局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另行考虑。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