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计划公开招聘一批临聘财务收费人员,充实医院本部门诊、住院财务收费、分院收费、社康中心收费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招聘财务收费人员8名,补充我院本部、分院、社康的收费窗口岗位。
二、招聘对象
市内外户籍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财务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协作精神强,能吃苦耐劳。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⑴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⑵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要求
1、报考财务收费职位,须为中专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为财务、会计等经济类相关专业或计算机应用相关专业。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会计上岗证。
5、有一定的会计电算化操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和相关财务收费软件。
6、对药品熟悉,能学会看英文处方和拉丁文处方,有经验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报名
⑴接受报名:在福田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ft.gov.cn)、福田区卫生局(http://www.szftws.com)和福田区人民医院(http://www.szfthp.com)等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信息,接受社会报名。
⑵报名时间:2009年8月7日至2009年8月14日。
⑶报名方法:报名者可在网上下载《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招聘财务收费人员报名申请表》填报,或到福田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803)领取表格填报。填好的报名申请表(贴照片)交福田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83982222-8379)。
2、笔试
⑴笔试条件: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报名者,均可参加笔试,医院统一通知,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
⑵笔试内容:与财务、计算机、医疗卫生有关的基础知识。
⑶笔试时间:2009年8月16日下午3:00—5:00。
⑷笔试地点:福田区人民医院(具体考点另行通知)。
⑸成绩公布:笔试合格线者于2009年8月18日在网上公布。
3、资格初审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考生须提供下列初审材料(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
(1)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一并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学历验证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
(4)资格证书。
(5)有工作经验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6)拟调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该表在资格审查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在资格审查现场书面保证(有标准文本)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最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证明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通知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现场等候资格初审结果。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要求: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
⑴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⑵面试形式:面试由福田区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⑶面试成绩公布: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给面试成绩回执。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5、体检
⑴体检由福田区人民医院组织。
⑵体检人选确定: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以确定体检人选的,在拟聘用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⑶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⑷体检要求: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6、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福田区卫生局和福田区人民医院在体检结束后的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7、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福田区卫生局和福田区人民医院网上公示5天。
8、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关于聘用的有关规定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要求
⑴必须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⑵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⑶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
二OO九年八月七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