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皖价费〔2006〕226号)执行,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
7、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健康体检、考核
1、考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医院组织考核、体检。
2、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考核内容:查阅个人档案、听取学校及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4、体检考核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二)拟聘用临床医疗及影像专业人员按人事代理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手续、待遇按《蚌埠市卫生系统直属单位新进人员管理规定(暂行)》(卫人[2003]31号)规定执行。聘用临床护理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009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