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年人事部令第6号),经区编委批准,点军区医疗卫生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人,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思想意识健康,作风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立志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遵守以《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和特有的行为规范。
(四)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历。报考护理岗位应具备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点军区户口,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可放宽到中专学历)。报考检验、康复医疗、公共卫生(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也可报考此岗位)岗位应具备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五)年龄30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统一安排。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
护理2人(护理专业),医学检验、康复医疗、公共卫生各1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29日至8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设在点军区卫生局。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登记彩照3张,放宽条件的考生还需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50元。
四、笔试、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凡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参加体检,不予录用。
(一)笔试。统一组织考试。时间:2009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笔试内容:基础医学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笔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定名次,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特殊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均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17-60801370717-6671745
宜昌市点军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点军区卫生局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