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具体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兽医科学研究所是我省唯一一所省属公益型兽医科研机构,隶属于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研究所职能是以兽医基础科学与应用技术研究为主,主要从事动物疾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发病机理、诊断与监测、综合防制技术,以及兽用生物制品和药物的研究与开发,旨在为我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主要承担国家、省、市、局等部门立项的研究项目,在全省畜牧业经济及兽医科学技术领域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所内设科室11个,其中科研科室6个,职能科室5个。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在省畜牧兽医局人劳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三、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 |
人数 |
工作部门及岗位 |
招聘条件 |
专业 |
学历 |
应届统招毕业生 |
6 |
研究室科研人员 |
预防兽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应届统招毕业生 |
1 |
资料室翻译 |
英语 |
大学本科 |
四、招聘条件
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以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党的兽医科学研究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适应科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能够适应长期在生产一线的工作,不怕脏不怕累;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1、招聘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予以录取。
2、报名时间:2009年7月6日至7月20日
3、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兽医科学研究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二道街112号)五楼505房间。
联系人:邱景会联系电话:0452-613524313763587818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1份。
5、笔试。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省畜牧兽医局网(http://www.hljxm.gov.cn)上公布。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取。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拟聘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确定拟录聘人员。在省人事厅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天。
8、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新录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新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所内相关制度执行。
六、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兽医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与实施。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