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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部分镇卫生院医护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6-24 11:59:1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因工作需要,经县研究同意,县卫生局部分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具体招考事项如下:
 
    一、     招考对象
 
    1、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勤奋好学、安心工作、专业对口、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2、临床医疗(含妇幼卫生)7名,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3名,医学影像2名,康复医疗(含针灸推拿)1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医学检验2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士级及以上职称。
 
    4、药学1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护理2 名: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45周岁以下(1964年6月后出生)。
 
    二、招考办法
 
    1、报名:参加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或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于2009年6月24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县卫生局办公室报名(报名考务费自理),地址:高淳县城丹阳湖北路11号。
 
    2、考试:经县人事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以用人单位为主,组织考官对考生进行现场答题,按笔试占总分60%、面试占总分40%计算考生总成绩。如报考人数少于1:3或等于招考人数,全部参加面试,但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体检。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凡因体检身体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得分顺序递补。
 
    4、考核:凡受到党纪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5、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高淳人事人才网(http://www.gcrsrc.gov.cn)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三、录用待遇
 
    录用人员列招考单位事业编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实行人事代理。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附:招考单位名称
 
    阳江中心卫生院、砖墙中心卫生院、东坝中心卫生院、桠溪中心卫生院、固城中心卫生院、淳溪镇卫生院、漆桥镇卫生院、县精神病防治院、定埠镇卫生院、古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县卫生局  邓春生       联系电话:025-56828016
 
    联系人:县人事局  陈建珍 曹华  联系电话:025-57338705
 
 
   高 淳 县 卫 生 局
 
   高 淳 县 人 事 局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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