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以及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09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计划的通知》(闽卫人〔2009〕28号)和漳州市卫生局、人事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09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计划的通知》(漳卫人〔2009〕18号)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 16名 (其中:省级指标6名、市级指标10)、专科毕业生2名(省级指标),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16名(其中:省级指标6名、市级指标10)、专科2名(省级指标)。
四、招聘程序
1. 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w.fjbys.gov.cn)
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w.fjphb.gov.cn)
诏安县人事局网站(网址:www.fjzarc.com)
诏安县卫生局网站(网址:www.zawsj.gov.cn)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在2009年6月22日--6月30日(上班时间)到县卫生局办公室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应在2009年6月22日--6月30日(上班时间)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一份到县卫生局办公室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诏安县南诏镇康华路南18号
联系单位:诏安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0596 - 3323061
电子信箱:wsj363500@163.com
3.资格审查
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4.招聘方式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经县人事局批准后,由县卫生局于2009年8月10日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省级指标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市级指标按照漳政综〔2009〕44号文件执行。
诏安县人事局
诏安县卫生局
2009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