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人民医院2009年公开考聘第一批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直单位补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考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05]80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局直属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卫[2006]73号)精神,为满足我院临床工作需要,经报市卫生局同意,2009年我院公开考聘第一批工作人员62人,20个职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外省市考生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竞聘护理职位本市考生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学历);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无发生医疗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4日-6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河源市人民医院人事科,位于河源市新二路,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联系电话:0762-3185329。
(二)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3张。
3、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聘用名额的比例不得小于2:1,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比例。
4、报考者资格年限时间截止至2009年5月31日。
5、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且不予聘用。
6、报考者被我院聘用的同时,又去考取其他医院职位的,一经核实,不予聘用。
(三)准考证发放
经审查,符合考聘条件人员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报名收费
每人8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试费60元(2008年已在市人民医院报过名、交过考试费的人员除外)。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考岗位的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主要通过应试者对案例的分析,测试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会及时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2、面试(含技能操作考核)。面试对象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考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考人数确定,特殊职位不限比例。
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心理素质测评、专业技能考评和实地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会及时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及政审。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人数确定政审、体检对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五)确定聘用对象、办理商调和聘用手续。根据政审、体检合格情况,确定聘用对象,并报市卫生局和市人事局办理商调和聘用手续。
河源市人民医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