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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东省增城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来源:优易学  2011-5-21 17:37:0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为进一步优化增城市卫生技术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员整体素质,打造坚实的人才基础,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增人字〔2005〕50号),现就2009年公开招聘各类卫生工作人员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增城市中医医院等18个招聘单位,招聘人员共144名,其中:全日制高等院校医药卫生等类别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94名,具备执业助理以上资格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西医师20名,具备执业资格、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西医临床护士30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具有全日制本科(紧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07、2008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及符合职位需要的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GCD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4、身体健康。
    5、愿意服务基层卫生院满5年以上(应聘乡镇卫生院人员)。
    6、学历及资格条件见附表(年龄计算截止:2009831)。
    7、同等条件下,增城户籍生源优先录用。
    三、招聘方法
    在增城政府信息网(http://www.zcic.gd.cn/)、增城市人事局网 (http://www.zcperson.gov.cn/)、增城卫生网(http://www.zcwsj.com/)及增城日报上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5月25日。
    2、报名地点:
    (1)各招聘用人单位人事科(再由各单位报局人事科);
    (2)增城市卫生局人事科(地址:广东省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增城广场东侧,邮政编码:511300;邮箱:wsrsk@163.com,电话:020-82627692)。
    (3)携带材料:
    本科以上学历(个别大专学历)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小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执业证复印件及小一寸彩色照片一张。所有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50,面试占50。各专业考生按招聘专业职数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比例不足1:3,按实际情况进行。
笔试内容以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为主。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自我认知能力、思维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仪表等。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分数不予录用。
    (三)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
    1、笔试:
    时间:2009年5月31日(星期日)早上9:00~11:00;地点:在增城市卫生学校。
    2、资格复核:
    2009年6月3日,对笔试成绩排名进入招聘职数1:3比例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地点:增城市卫生局五、六、七楼会议室。
    (2)时间: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聘附件1、2类职位考生)安排在2009年6月5日(星期六: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参加面试;执业医护类考生(应聘附件3类职位考生)安排在2009年6月6日(星期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参加面试。
    (四)面试人员组成
    由市人事局、组织部、卫生局干部成员组成。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相应职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与录用
    1、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市卫生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按考核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拟定招聘人员名单,拟聘用的人员将在增城卫生局网、增城市人事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由市卫生局根据用人单位意向统筹确定录用人选。
    2、在控制招聘总人数不变的基础上,如招聘人数不足,空余名额由市卫生局统一调配使用,用于招聘已公布职位的其他专业类别毕业生,例如研究生招聘不足,可招聘本科,某一专业招聘不足,可用以招聘其他已公布的职位。
    四、聘用及福利待遇
    录用人选报上级有关部门根据政策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代理)手续。
    1、研究生学历及符合医疗卫生行业专业资格准入条件(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证或资格证)的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谋出路。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增城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2、其他类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其人事关系挂靠市人才交流中心(福利待遇执行聘用制人员见习期工资)。医疗卫生类毕业生须取得专业准入资格(执业证或资格证)、非医疗卫生类毕业生年度考核及平时考核合格才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附件:1、本科毕业生专业及人数表
                2、研究生专业及人数表
                3、执业医护人数表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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