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石台县卫生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石台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2009年石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单位 |
岗位 |
人数 |
报考条件 |
所学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县医院 |
临床医生 |
3 |
西医临床 |
本科 |
28周岁以下
具执业医师 资格放宽到 3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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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 |
1 |
医学影像、西医临床 |
本科 |
|
放射 |
1 |
医学影像、西医临床 |
本科 |
|
麻醉 |
1 |
麻醉、西医临床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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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
1 |
计算机 |
本科 |
28周岁以下 |
|
中医院 |
药剂 |
1 |
中药学、药学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28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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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 |
1 |
临床检验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
中医骨伤 |
1 |
中医骨伤、推拿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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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生 |
1 |
西医、中医、
中西医结合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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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
1 |
临床护理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女性 |
乡镇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以上或具执业助理以上资格中专 |
4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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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4日—5月7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石台县卫生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提供证件:应、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正式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
(2)报考者应填写《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到报名现场领取。联系电话:0566-6022741。
(3)报考者将报名表填好后携带本人有关证件证明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5、资格审查。由卫生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由县卫生局通知其改报其他相关职位。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并发给准考证(考试前凭身份证到县卫生局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人事部门指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是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
1、县医院影像和放射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影像学(20)及临床应用基础(80);麻醉岗位笔试内容为麻醉学(20)及临床应用基础(80);计算机专业笔试为计算机基础、网络技术、数据库、信息管理。
2、县中医院药剂岗位笔试内容由西药学和中药学二部分组成,分别占80和20。
3、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专业笔试由中医和西医二部分组成,分别占10和90。
加分:乡镇卫生院临床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但笔试成绩最高不能超过100分。
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的3∶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当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考的笔试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是考察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县卫生局、人事局、用人单位等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官组,考官由5—7人组成。
考试时间:笔试时间2009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时,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成绩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3加权合成。
考生的成绩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将通过媒体公布并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个考生。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选人员(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当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同意开考的,其总成绩应满60分),体检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县卫生局、县人事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有关媒体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事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国家人事部规定的聘用合同文本签订聘用合同。
对未按时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面试人员可按上述程序递补。
石台县卫生招聘工作组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