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位于湖南省东北部,洞庭湖西南,东北与岳阳市相接,东南与湘阴、汨罗交界,南与赫山区和资阳区接壤,西与汉寿相邻,北与南县及大通湖区毗连,是江南著名的鱼米之乡,人杰地灵、交通便利。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卫生事业,沅江市委、市政府决定
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到沅江卫生系统从事医疗卫生事业。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1、政治可靠,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过刑事处分的不能报考。
2、身体健康。
3、热爱农村卫生事业,自愿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
4、学历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影像专业:国家承认学历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检验专业、护理专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检验、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以上学历必须符合各专业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5、年龄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影像专业、检验专业:35岁以下(一九七四年八月一日后出生);护理专业:28岁以下(一九八一年八月一日后出生)。
二、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及名额
本次共招考2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8名,影像专业3名,检验专业3名,护理专业6名。
三、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方式
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理论考试与基本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招考方式。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不低于3:1。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考试和基本技能考核成绩分别占总分的60、40。理论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基本技能考核人数与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基本技能考核人员。
2、录用方式。基本技能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指标数按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如遇录取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情况,录取时依次优先理论分数高、学历高、年龄小的考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录满,所空缺的指标不予递补。
3、招考全过程由市纪委全程监督。
三、招考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6日——5月8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凭院校的推荐书与有关证书)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理论考试由市人事局启用国家题库试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基本技能考核时间、地点、人员另行通知。
四、录用待遇
1、凡经考试、体检合格者,一经录用,录用人员按照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引进人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2、录用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市卫生局和人事局组织考察,合格者继续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受聘者签订正式合同(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约定服务年限),享受国家录用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经济待遇。
沅江市卫生局沅江市人事局
2009年4月26日
通讯地址:湖南省沅江市卫生局
联系电话:07372805823
邮编:413100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