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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4-29 10:13:1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为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解决部分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印发的《山西省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晋卫人〔2009〕9号)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招聘50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我省朔州、忻州和吕梁市的5个国定贫困县中符合招聘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有强烈的事业心,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个别应聘人数少的县可放宽;
4.身体健康;
乡镇卫生院编内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6张,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到招聘执业医师的县卫生局报名,并经县人事局现场资格初审,填写《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并粘贴照片)。
2. 资格复审。各县(市、区)卫生局对报名者完成资格初审后。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照片2张),上报市卫生局、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并报省卫生厅、省人事厅核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核通过人员发给准考证。
3. 考试考核。省卫生厅负责全省招聘执业医师的考试工作,制定考务工作具体办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病案分析等,按执业医师资格类别分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三个专业类别,应聘人员在太原市统一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后,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考核对象,由省卫生厅负责在山西省卫生厅网站、山西省人事厅网站、《健康生活报》公布;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招聘执业医师的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和有关医疗卫生专家组成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资格条件等。考试考核后,市卫生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将考试、考核成绩分别按40、60权重,由高分到低分排出考生的名次。
4. 体检。市卫生局指定本地区二级以上较高水平的医疗机构,在考试、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等额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体检的,按考试考核顺序依次递补。
5. 公示监督。体检合格者名单,在市卫生局网站和《健康生活报》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何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拟服务乡镇卫生院名称等和监督电话,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6. 确定人选。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局统一出具招聘通知。招聘执业医师接到招聘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到县卫生局报到。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7. 签订合同。县卫生局会同当地人事、编制等有关部门办理人事调配、录用(聘用)等相关手续。同时按有关规定与招聘执业医师签订《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章、签名生效,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式5份,省、市、县(市、区)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和招聘执业医师各一份。合同双方应当严格遵守项目聘用合同的各项约定,并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招聘执业医师应自觉接受管理,服从单位安排。
8. 集中培训。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1至2周。
9. 注册上岗。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受聘医师的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三、招聘岗位
招聘人员去向为右玉县、五寨县、代县、临县和岚县的乡镇卫生院。具体招聘单位、人数、专业岗位见附件。
以县为单位的招聘计划,如应聘者不达招聘计划人数3倍,则将实际空缺计划调整到其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3倍的项目县,或视具体报名情况增设项目县。
四、政策及待遇
受聘医师在聘任期间的工资待遇按聘用岗位,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在编正式职工的政治、生活权利和义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7 日至5月8日(8:30-12:00,14:30-17:30),双休日照常受理。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分别在各招聘执业医师的县卫生局(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详见各县招聘简章)。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分别由各县卫生局电话通知本人,并告知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同时要求考生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主动与报考地联系相关考试事宜。
省卫生厅人事处咨询电话: 0351—3580281、3580192
省卫生厅监察室监督电话: 0351—3580318、3580319
特此公告

 
件一: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二: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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