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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重庆市忠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4-1 10:42:0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二)面试

  面试成绩100分。按拟招聘名额1:2的比例,分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短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报考不受比例限制的特殊短缺岗位的考生如进入面试,其笔试单科不能有缺考。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分)×30%+(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4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若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则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由忠县人事局会同忠县卫生局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体检后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

  七、招聘方式

  县级医疗单位按招聘单位及岗位定向报考、定向聘用,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中心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分别按岗位统一报考(其岗位详见附表),然后分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如放弃自主选择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由后一位考生选择单位。如考生在选择单位时,后面未选择的人员均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则不再受用人单位要求限制,由尚未选择人员在未被考生选中的单位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继续选定聘用单位,已选定单位的考生不得重新选择。

  在确定体检对象、拟聘用人员及择优选择单位时,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位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优先。

  八、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忠县人事局会同忠县卫生局对其相关情况张榜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忠县卫生局报忠县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和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考聘用人员必须在忠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5年以上,否则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

  九、纪律要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忠县人事局、忠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1.忠县200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忠县人事局、忠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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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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