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泌尿肾病医院(宁波市鄞州第二医院)是鄞州区卫生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指标和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 |
指标 |
专业学历要求 |
资格条件 |
妇产科(一) |
2 |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相应学位。
2、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3、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妇产科(二) |
2 |
妇产科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相应学位。
2、须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425分及以上)。
3、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08、09年毕业生除外。
4、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临床医学 |
10 |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
1、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相应学位。
2、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六级425分及以上) |
医学营养 |
1 |
医学营养专业,本科学历 |
1、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相应学位。
2、须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425分及以上)。
3、浙江省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其中医学营养岗位生源不限。 |
检验 |
1 |
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学历 |
药剂 |
1 |
药学专业,本科学历 |
助产士 |
4 |
助产士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浙江省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 |
助产士 |
4 |
助产士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1、具有助产士执业资格。
2、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妇产科临床一线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
3、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浙江省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
5、成教生须在报名前取得学历证书。 |
二、其他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卫生事业服务的精神。
2.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3.所提供资料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9年4月10日—4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鄞州第二医院门诊部六楼人力资源部(鄞州新城区前河路1号)。
2.报名要求:报考者要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09届毕业生随带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历届生随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其中有生源要求的,还需携带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审核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之比不足2:1的,则酌情核减该招考职位数。其中招考职位数只有1名,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比不足3∶1的,取消该招考职位。
3.历届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100分制。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鄞州人事编制网(www.nbyzrs.gov.cn )和鄞州区卫生网( www.yzws.gov.cn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2比例(招聘指标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鄞州人事编制网和鄞州卫生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者,须在面试实施3天前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
(三)面试、体检、考察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以综合考察为主。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考察合格后,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公示、录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拟录用人员经人事部门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83038515(鄞州二院)、 87418607(卫生局)、87525419(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
宁波市鄞州第二医院
二
00九年三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