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队伍,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选调)B超医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热爱计划
生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
医学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资质:①具有临床医学、妇产科专业、妇幼专业、计
划生育技术专业之一大专以上学历,②有B超上岗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③从事B超工作两年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月11日——22日。
(2)报名地点:望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科技科(县人口计生局四楼),联系电话:0731—88062068。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职称证书(已经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证书的,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通过全部考试、证书待发的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有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4,达不到比例的,则进行选调。
(二)笔试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考试试题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医学基础知识、妇产科专业知识以及B超医生和药师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实行选调的职位不进行笔试,只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三)专业技能考核
报考各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如第3名出现并列名次的,则同时参加专业技能考核;选调职位的人员直接进入专业技能考核。
(四)体检
专 业技能考核结束后,招聘职位考生按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然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选调职位考生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 合格的,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
(六)公示
笔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公布拟聘或选调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审批
选调人员由人事局办理商调手续;招聘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每一聘期为三年,均享受所在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三、公开招聘(选调)要求
此 次招聘(选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做到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招聘(选调)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选调)过程中的违规 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望 城 县 人 事 局
望城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2010年1月7日
责任编辑: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