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之卫生法规考点及试题精选(1)
来源:优易学  2010-2-26 12:11:3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考点纵览」

  1.制定执业医师法的目的及适用执业医师法的适用对象。

  2.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的条件。

  3.不予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有4种情况,特别是 2、3两种情况。

  4.医师注册后,有6种情况之一者,将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执业医师证书。

  5.申请个体行医应具备的条件。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7条权利。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该履行的5条义务。

  6.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注意,不得:①隐匿、伪造、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②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类别不相符的证明;②拒绝急救处置;④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器械;⑤除正当治疗外,使用麻醉、毒性、精神和放射药品;⑥未经同意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⑦索取患者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⑧不服从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发现疫情或涉嫌伤害事件不报告。

  7.《执业医师法》第37条的内容,违反本法的12种情况和处理。

  8.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非医师行医的处置。

  9.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应注意的事项。

  10.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11.医疗事故分四级,各级的具体内容。

  12.因抢救急危患者而未能及时书写病历,应在 6小时内据实补记。

  13.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及有关其他医疗文件。

  14.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交代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并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15.需要在发生后12小时内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过失行为有哪些。

  1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有关医疗文件的封存时要有医患双方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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