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助理医师辅导:围生医学
来源:优易学  2010-1-27 10:31:2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围生医学又称围产医学,是研究在围生期内加强对围生儿及孕产妇的卫生保健,对降低围生期母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发生率、保障母儿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围生期是指产前、产时和产后的一段时期,经历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3阶段。

  国际上对围生期的规定有4种;

  ①围生期Ⅰ:从妊娠满28周(即胎儿体重≥1000g或身长≥35cm)至产后1周。

  ②围生期Ⅱ:从妊娠满20周(即胎儿体重≥500g或身长≥25cm)至产后4周。

  ③围生期Ⅲ:从妊娠满28周至产后4周。

  ④围生期Ⅳ:从胚胎形成至产后1周。我国采用围生期1计算围生期死亡率。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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