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2010年度全国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函〔2010〕5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国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及时间
考试语种为英语,级别为二级和三级。考试时间:上半年为5月8、9日;下半年为11月13、14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请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见附件4)在报名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地点: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二楼,电话:0731-8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并同时交表。
全国现有40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其中,第一批15所院校(见附件2)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下半年报考均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第二批25所院校(见附件3)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下半年起在报考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笔译考试考务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口译考试考务管理使用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开发的口译考试管理系统。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9.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2.二级
|
01.英语笔译 |
1.笔译综合能力 |
2.笔译实务 | |||
11.英语口译 (交替传译) |
1.口译综合能力 | ||
2.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
3.三级 |
01.英语笔译 |
1.笔译综合能力 | |
2.笔译实务 | |||
11.英语口译 |
1.口译综合能力 | ||
2.口译实务 |
湖南省人事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2010年度全国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湖南考区)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
3月8日-12日(上半年) 9月6日-10日(下半年) |
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网上报名 | |||
5月4日-7日(上半年) 11月8日-12日(下半年) |
笔译: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口译:到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领取《准考证》 | |||
5月8日 |
上午 |
10:00-11:00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
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
5月9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
11月13日
|
上午 |
10:00-11:00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
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
11月14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
考试60日后 |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计划,公布考试成绩 |
序号 |
培养单位 |
1 |
北京大学 |
2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3 |
南开大学 |
4 |
复旦大学 |
5 |
同济大学 |
6 |
上海交通大学 |
7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8 |
南京大学 |
9 |
厦门大学 |
10 |
中南大学 |
11 |
湖南师范大学 |
12 |
中山大学 |
13 |
西南大学 |
14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15 |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
序号 |
院校名单 |
1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2 |
首都师范大学 |
3 |
福建师范大学 |
4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5 |
河南大学 |
6 |
黑龙江大学 |
7 |
南京师范大学 |
8 |
苏州大学 |
9 |
华东师范大学 |
10 |
中国海洋大学 |
11 |
湖南大学 |
12 |
北京语言大学 |
13 |
对外经贸大学 |
14 |
山东大学 |
15 |
东北师范大学 |
16 |
武汉大学 |
17 |
北京师范大学 |
18 |
吉林大学 |
19 |
四川大学 |
20 |
大连外国语学院 |
21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22 |
天津外国语学院 |
23 |
四川外语学院 |
24 |
延边大学 |
25 |
华中师范大学 |
姓 名 |
|
性 别 |
|
所在学校 |
|
身份证号 |
|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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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读 证 明 |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学习。如成绩合格将于 年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学校教务处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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