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知识—整车运输和零担运输
来源:优易学  2011-11-22 15:39:2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外贸书店
   零担运输
   (一)办理零担货物运输的条件
   凡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货物,可按零担货物托运。零担货物一件体积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但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时,则不受此最小体积限制。零担货物每批件数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货物托运:
   1. 需要冷藏加温运输的货物;
   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货物(装入铁路批准使用爆炸品保险箱运输的除外);
   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经过卫生处理不致污秽其他货物的除外);
   4. 蜜蜂;
   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6.未装入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管内零担运输办法允许者除外);
   7.一件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发站认为不致影响中转站或到站卸车作业者除外)。零担货物一般在公共作业场所组织运输,专用线、专用铁路内组织直达整装零担,须与铁路分局协商并签订运输协议后办理。
   (二)个人托运物品 
  个人托运物品按《个人物品运输办法》的规定办理。个人托运物品中禁止夹带金银珠宝、文物字画与贵重物品、有价证券、货币凭证和危险货物。
  个人托运的物品除按规定栓挂货签、涂写与货签相同的标记外,还须在有包装的件内放入写有与货物运单记载一致的到站、收货人名称地址的字条。
   (三)零担货物货签、标志
   零担货物货签应使用坚韧的材质制作,货签内容、规格必须符合铁路统一的格式。每件货物使用2枚货签,分别粘贴、钉固于包装的两端。不宜粘贴或钉固时可使用栓挂方法。
   为确保货物运输安全,针对货物性质的不同,货件应有不同要求的图式标志,标志图形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包装货运图示标志》的规定。危险零担货物还须使用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货件上原有的与本批货物无关的旧货签旧标志,托运人必须将其撤除或抹消。
   整车运输
   (—)办理整车运输的条件
   凡一批货物的重量、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以1辆或1辆以上货车装运的,均按整车条件运输。
   (二)整车分卸、途中作业、站界内搬运
   托运人托运同一到站的货物数量不足1车而又不能按零担办理时,要求将同一线路上2个或最多不超过3个到站的货物台装一车时,按整车分卸办理。
   货车装车或卸车地点不在公共装卸场所,而在相邻的两个车站站界间的铁路沿线时称为适中作业。
   装车和卸车地点不跨及两个车站或不越过装车地点车站的站界,这种运输称为站界内搬运。
   整车分卸和途中作业只限按整车托运的货物。危险货物不办理站界内搬运和途中作业。托运人要求途中作业和站界内搬运时,须在月度要车计划(铁路运输服务定单)上注明,经铁路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危险货物、鲜活货物运输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线等性质,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引起人身伤害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殊防护的物品称为危险货物。危险货物的品名、包装、标志、运输限制、托运手续、装卸车要求,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均有具体规定。
   鲜活货物包括易腐货物(如肉、鱼、蛋、水果、蔬菜、鲜活植物等)和活动物(如禽、畜、兽、蜂、活鱼、鱼苗)两大类。
   易腐货物,按其热状态又有冻结货物、冷却货物和未冷却货物之分。易腐货物与非易腐不得按一批运输,不同热状态的易腐货物不得按一批运输。托运人托运冻结状态或冷却状态的易腐货物应使用冷藏车运输。使用冷藏车运输易腐货物时,货物运单上须注明“途中制冷”、“加冰”或”不加冰“字样。
   托运鲜活植物、活动物沿途需要上水时,托运人需派人押运并在货物运单上注明上水站站名,承运人免费供水,上水用具由托运人或押运人自备。
   蜜蜂在运输途中不办理放蜂,不办理变更到站。
   (四)超限货物运输
   装车后,在直线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任何部位,在高度或宽度超过铁路机车、车厢的限界或经由特定区段超过装载限制时称为超限货物。在直线线路停留时虽不超限,但运行中通过半径为300米的曲线线路上计算内侧或外侧宽度仍然超限的亦称为超限货物。根据超限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超级超限。
   托运人托运超限货物,向车站递交货物运单的同时,还须提出货物的装载三视图(端视、侧视、顶视),准确注明货件重心位置,各部位尺寸,以确定装载方案和超限等级。
   (五)件数、重量承运条件、货车载重量
   1.整车货物按件数、重量承运,但下列货物不计算件数,只按重量承运;
   (1)散堆装货物;
   (2)成件货物规格相同(相同规格在3种以内,视为规格相同)一批数量超过2000件,规格不同一批数量超过1600件。
   有些货物,如日用百货、文具、电视机、面粉、医疗器械、玻璃仪器等每件平均在10公斤以上,托运人应按件数点交给车站,承运人应按件数的重量承运。如果这类货物和其他货物一批托运时,则按前款规定的条件办理。
   2.货车的装载量不能超过货车的容许载重量。货车的容许载量为:
   (1)货车的标记载重量;
   (2)货物净重加上包装及防护物重量后或机械装载不易计件货物减吨困难时,多出的重量按货车标记载重量允许多装2%;
   (3)部分货车允许增载量
   一一标重为50吨的货车不分车种可增载3吨(即6%);
   一—标重为60吨的C61、C62A型的敞车,可增载2吨;
   一—标重为60吨的平车,装载军运物资时可增载6吨(即10%);
   一一装运化工产品的罐车G3型可增载3吨,其他型罐车可增载5吨,标重30吨以下的罐车可增载10%;
   凡涂有“免增”字样的货车(包括上述车型车号的货车)均不允许增载。
   (六)托运人、收货人自装卸货物交接
   托运人组织装车或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托运人或收货人应与承运人进行交接以保证安全,明确双方责任。原则上装卸地点为交接地点,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商定交接地点。
   托运人组织装车或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发站与托运人,到站与收货人交接下列事项:
   1 施封的货车,凭封印交接:
   2 不施封的货车,分别凭车门车窗关闭状态、篷布苫盖状态、货物装载状态或规定的标记交接。
   承运人组织装车,到站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交接事项如上款。但到站须派员到卸车地点会同收货人拆封和卸车。
   托运人组织装车,到站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如托运人在货物运单上声明或收货人事先向车站提出要办理交接手续时,到站在卸车前应通知收货人会同卸车,但到站发出通知后超过2小时收货人未到场或托运人,收货人未提出办理交接手续的,到站应编制普通记录证明封印或货车现状,以收货人责任拆封卸车。
   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发站发现有不符台运输条件危及货物运输安全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途中发现危及安全运输时,铁路应进行整理或换装,费用由处理单位垫付,由责任单位负担。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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