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海运业务辅导:水路运输中的标记使用
来源:优易学  2011-10-19 12:38:1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外贸书店
  我国《水路违规》规定,按其规定属于危险货物,但在国际运输时不属于危险货物者,当外贸出口时,在国内运输区段包装件上可不标贴危险货物标志,由托运人和作业委托人分别在水路货物运单和作业委托单特约事项栏内注明“外贸出口,免贴标志”,外贸进口时,在国内运输区段按危险货物办理。

责任编辑:张瑶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