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断增多,地区之间联系也不断增多,危险化学品的流动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虽然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因此,如何从源头上解决危险品运输安全问题,突破危险品运输管理瓶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在当前形势下已刻不容缓。
当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危货运输企业管理措施不到位。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后,一些有运输要求而没有运输资质的企业纷纷挂靠有资质企业,虽然营运秩序整合起到了一定的安全防护作用,但这些有资质企业对挂靠企业只顾收取管理费,却疏于监管,坐收渔利;部分企业未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管理的主体责任,找不到管理方向。如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不停放在专用停车场内,为了方便而停放在一些社会停车场内,统一管理机制未落实。
二、企业机构不完整,人员落实不到位。
虽然企业在申办之初,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统计、财务等部门机构,但企业在具体运作时,为了降低成本及参股者利益等因素,擅自取消或兼并机构,撤离或调离人员,形成有的机构形同虚设,出现一部多责、一职多岗等局面,导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无法细致深入,挂靠车辆较多也使车辆状况、停车场地、人员流动等情况不能及时掌握;基础台账、档案管理,记录不详,管理不善。
三、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检验缺乏有效监控机制。
由于国家在机动车检验上实行的是定期检验制度,也就是机动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往往无法保证在一个检验周期内时时正常,而出车前的临时检验就变得尤为重要,但有些企业为了节省时间,出车前临时检验有走过场现象,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其次,在机动车检验实行社会化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管作用有所降低,无法保证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是否真实有效。第三,在道路上正在从事运输的机动车或即将执行运输任务的机动车缺乏应有的临时检验约束,特别是一些执行长途运输任务的机动车,从漫长的运输途中,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得不到保证。第四,运输车辆车型繁杂,没有统一的车型限制要求,特别是对装载要求不严的固体危险化学品。这类问题可概括为对危险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缺乏可操作的机制。
四、部分企业未严把承运人 “承运关”。
承运人是关系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关键人物,必须取得交通部门认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才可以运输危险货物,面对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承运人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素质,既应该是驾驶员,又应该是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知识的技术员,但一些企业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当他们运输一些在他们看来问题不大的危险品运输时,往往是用一些普通驾驶员来担当承运人的角色,此举容易造成在发生危险时承运人手足无措,处置慌乱,由小问题的处置不当而变为大威胁,承运人的管理和素质要求得不到贯彻执行。
五、从业人员管理不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因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须经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从事其经营活动。企业在聘用人员时,考虑人员流动较频,培训周期较长,培训需要费用等因素,为省时省力,常有无证人员顶班上岗;驾驶员超速行驶、押运人员中途离岗、装卸管理人员违规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车辆停放分散在各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未演练等,都给道路运输安全留下隐患。
六、对运输线路未能有效实施监管。 在长途运输过程中,道路可选择的余地较大,一些运输车辆按线路运输的自觉性降低,再加上交通管理部门在长途运输监管力度的下降,特别是跨地区运输上的管理漏洞,只要道路上没有交通民警或交通运输部门的检查,就在线路的选取上能省则省,穿梭于监管薄弱的农村道路的危险路段。对长途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七、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危险货物作为一种特殊品类,在道路运输中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处理突发事故时的慌乱,不能把危险和危害降至最低,有的还存在侥幸心理。要依法管理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各个环节,多部门联动开展综合治理,形成标本兼治的有效管理局面,务求实效的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形成有效监管,以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多发势头。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