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基础知识辅导:国内船舶代理与货运服务业的发展
来源:优易学  2011-7-14 11:42:1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外贸书店
 国内船舶代理与货运服务统称为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业。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经航运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达2000余家。
  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7年以前,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业自发地形成,无章可循。
  第二阶段:自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业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并开始实行行业许可证制度。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的逐步扩大,国内水路运输服务市场日趋活跃,无论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总量与质量,还是市场的规模与范围,均有较大发展。
  第三阶段:在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国内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有章可循,各级航运管理部门按照“布局合理、服务方便、竞争有序、适应运输发展需要”的原则,加强了对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对国内水路运输服务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使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业进一步规范化。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内水路运输服务市场呈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开放、竞争的格局。
  当前,由于国内水运市场还不够完善,行业调控力度较薄弱,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服务企业规模小、代理量少;(2)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规经营时有发生,无证无照的服务企业仍然存在;(3)垄断货源、强制代理、双重代理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4)收费标准和使用票据不统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1996年制订、1998年修改的《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中一些不适用发展的问题逐渐表现出来,主要有:(1)《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调整的范围太窄,只限于“船舶代理、客货运输代理”,而实际上,国内水路运输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已扩大到如船舶管理、船舶经纪等方面;(2)收费标准和票据样式不统一。为此,中国交通部已开始进一步修改《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以适应国内新的水路运输形势的需要。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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