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权利义务
(一)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权利
1、权利
(1)以委托人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2)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处理委托事务
(3)要求委托人提交待运输货物和相关运输单证、文件资料
(4)要求委托人预付、偿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
(5)要求委托人支付服务报酬
(6)要求委托人承担代理行为后果
(7)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8)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可随时解除,但应赔偿损失。
2.义务
(1)按照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3)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
(4)批露委托人、第三人
(5)向委托人转交财产
(6)协助、保密
3.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1)因过错而给委托人造成的赔偿责任
(2)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明知委托事项违法的,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4)擅自将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应对转委托的行为向委托人承担责任;
(5)无权代理,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自行承担责任
(二)货运代理作为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检查货物、文件权
(2)拒绝运输权
(3)收取运费、杂费权
(4)取得赔偿权
(5)货物留置权
(6)货物提取权
2、义务
(1)及时安全运送货物义务
(2)选择合理运输路线义务
(3)发送到货通知义务
(4)托保管货物义务
3、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1)延迟运输的赔偿责任
(2)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3)承运人之间的连带责任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责任限制及除外责任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是指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两种情况时的责任。
1、货运代理作为纯粹的代理人,通常应对其本人及其雇员的过错承担责任,其错误和疏忽包括:
A、未按指示交付货物
B、尽管得到指示,办理保险仍然出现疏忽
C、报关有误
D、运往错误的目的地
E、未能按必要的程序取得在出口(进口)货物退税;
F、未取得收货人的货款而交付货物
货运代理还应对其经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财产灭失或损坏或人身伤亡承担责任。
2、货运代理人作为当事人,系指在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中,是以其本人的名义承担责任的独立合同人,他应对其履行货运代理合同而雇佣的承运人、分货运代理的行为或不行为负责。
3、货运代理的责任范围的大小,原则上可分为三种情况:
(1)作为货运代理,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 ;
(2)作为货运代理,不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还应使货物完好地抵达目的地,这就意味着他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
(3)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