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运输发票都能抵扣税的,也不是所有的运输发票都能全额抵扣的。比如,铁路运输货票,只能依其中的运费加铁路基金抵税;再比如国际海洋运输业开具的海运费发票也不能全额抵扣;所谓的运输发票抵扣税,只能是财务部、国税总局认可的运输部门开具的发票才能按照运费金额的7%抵扣。
一、根据国税发[1995]192号文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和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根据这一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要把握几点:
1.货运发票(铁路票、航空票除外)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能抵扣进项税额,货运定额发票、其它普通发票、行政事业收据等单据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依据。
2.货运发票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才可以据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然而并不是货运发票注明的所有费用都可以据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从运输费用的构成看,严格意义的运费及运输单据上注明的建设基金可以依法进行抵扣,而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抵扣。
3.承运单位必须是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个体工商户、地方税务局代开的运输发票以及其它单位开具的发票不得据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实务中,企业接受运输发票抵扣增值税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以下方面应予以重点关注:
1、注意发票开票单位是否合法。税法明确规定,开票单位必须是经税务机关批准,有自行开具运输发票资格的企业,或者是主管地税局以及经省级地税局批准委托中介机构代开票单位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经地税局认定的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一律不得作为记账凭证和增值税抵扣凭证。所以,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接受运输服务时,应当注意提供服务的当事人的合法身份,验明所接受的运输票据是否符合抵扣增值税的规定,以防人为地增加经营成本。而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是包含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及中转杂费的一种发票,开具这类发票的企业实质上一种货运代理企业,其本身一般没有运输能力,需要委托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单位来完成运输工作,因此不能作为进项税金抵扣。
2、验明具有合法身份的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运输票据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货运发票》必须采用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开具,手写无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版〈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式样的通知》规定,《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使用新版本。因此,纳税人应当注意检查其时效性。
3、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逐栏、如实填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凡开具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必须填写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自开发票的,应在运费发票下方正中央加盖有开票人识别号、主管地税局名称和代码等内容的“开票人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第055号)规定,如果地税局代开货运发票时,应加盖代开票地税局发票专用章,专用章要有代开票地税局名称和地税局代码。否则不予抵扣增值税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