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1.一张可撤销的信用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撤销。( )
2.保兑信用证中的保兑行对保兑信用证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
3.如果受益人超过信用证有效期到银行议付,受益人只要征得开证人的同意,即可以要求银行付款。
4.根据《UCP500》的规定,议付是指由议付行对汇票和(或)单据付出对价。只审单而不付出对价,不能构成议付。( )
5.汇付是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货款交收款人的一种支付方式,所以属于商业信用,而托收通常称为银行托收,因而它属于银行信用。( )
6.只有银行承兑汇票才可在贴现市场上贴现。( )
7.出口商采用D/A30天比采用D/P30天承担的风险要大。( )
8.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无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
9.光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不需凭任何单据就履行付款责任的信用证。( )
10.汇票经背书后,使汇票的收款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若日后遭到拒付可向前手行使追索权。( )
四、案例分析
1. 某出口企业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议付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时,突接开证银行通知,声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对此,出口企业应如何处理?依据何在?
2.某公司从国外某商行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行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
合理?为什么?
3.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制品一批,合同规定: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箱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依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条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银行结汇时,付款银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问:(1)付款银行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4. 我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商人于5月18日签订了一份出口运动服装的合同,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付款,装运期为10月。由于双方的疏忽,合同中未对信用证的种类予以规定。我方收到国外客户开来的信用证后,发现该证也未规定信用证的种类。问:该证是否要经过修改才可使用?《UCP500 》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5.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甩证。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手续,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议付行议付后,付款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问: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
6.A与B两家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成交出口货物一批,双方约定各交50%,各自结汇,由B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事后,外商开来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字样,但规定允许分批装运。B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及时通知了A公司,两家公司都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各出口了50 9/6的货物并以各自的名义制作有关的结汇单据。问:两家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7.我某贸易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2001年6月,D/P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我方及时装运出口,并收集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及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60天远期汇票委托银行托收货款。单证寄抵代收行后,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货物已到达目的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未到。为及时提货销售取得资金,买方经代收行同意,向代收银行出具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提前提货。不巧,在销售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被火焚毁,付款人又因其他债务关系倒闭,无力付款。问: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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