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综合辅导:跳出信用证万能的迷思
来源:优易学  2011-12-28 13:25:4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外贸书店

  跟单信用证方式是目前使用得最广泛的国际贸易结算手段。运用得当,可以成为出口商的融资工具,亦是进口商用来保留利润的方式之一,但它充其量只是一种「付款条件」,绝非「保险工具」。厂商与其在信用证上钻牛角尖,倒不如跳出迷思,在交易对手、交易条件乃至验货、交货层次上严加控管。 
  企业经营成功的要素,不外乎开源节流;在国际贸易的领域里,企业面临国际间各路人马的激烈竞争,虽然莫不专注于市场的开发与行销,但若忽视正确的财务操作,总是件美中不足之事。因此,在企业的财务操作过程中,关于国贸付款条件的使用原则,乃至于目前仍普遍受贸易业者所采用的信用证交易方式的成本内涵,便成为企业在财务操作中不容忽视的一环。 
  外贸付款方式的新趋势
  国际贸易领域中,清偿货款的方式有许多种,在台湾传统的观念里,认为对卖方最有利的条件是预收货款,其次为信用证(L/C),再依序为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记帐(open account)等方式,而分期付款(instalment)或寄售(consignment)则为最差的出货条件。从这样的观点来看,似乎对卖方越有利的条件,就成为买方最不利的方式。 
  但上述的说法已经受到严重的挑战,而有了重新的诠释。早期台湾的对外贸易,不论进、出口各约有八五%的金额以信用证结汇,其余则以「非信用证交易」(记帐、汇款或寄售)的方式进行。然而,晚近国际贸易交易型态丕变,伴随交通、资讯的发达与跨国企业的兴起,贸易业者对交易对手的认识与交易型态的重新定位,已扭转了传统的交易方式。根据中央银行的统计资料显示,一九九七年我国一千二百多亿美金的出口总值中,信用证交易  只占其中的一四%,其余的八六%均以非信用证的方式交易。虽然上述的数据完全符合了世界贸易的发展趋势,但较诸于欧美等先进国家,我国的信用证交易金额仍然过高。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的考量因素,首重债权的安全性,在安全无虑下,则可进一步衡量企业资金的流动性,最后再评估交易条件的操作成本,以降低交易的风险与成本。以晚近兴起的跨国企业风潮为例,企业藉由在海外设立 采购据点及发货仓库,加强了企业对国际市场讯息的掌握能力,如此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交易关系显然以非信用证为主要条件;另外,透过交易双方频繁的接触与企业资讯的公开化、透明化,已可充分了解交易对手的债信水准,抑或是上、下游业者间的互相投资、融资或委托代工等市场行为,均已舍弃了银行体系的授信、融资管道。 
  所以,现今在国贸付款条件的选择上,不全然只以安全为首要考量,而应综合评量交易对手间的互动关系与交易型态,弹性的运用交易条件,这也是现今从事国际贸易工作者,所需重新检视的重要观念。
  信用证非保险工具
  国际贸易活动中,许多人常误以为信用证是交易过程中的保障工具,认为运用信用证交易,只要买方顺利收到所需的货物,卖方便可凭押汇文件取得货款,既安全又方便。但这样的想法未免过于天真,其实信用证充其量只是「付款条件」,而非「保险工具」。虽然开状银行对出口商拍胸脯保证,「只要单据齐全,一定付款」,但要是进口商出了问题,开状银行只要在文件中随便找出一个瑕 再据以拒付,便可将责任推得一乾二净,到头来受害的还是出口商。试想若交易上没有问题,买方有需求,卖方也供货配合,就没有交易不成的道理,信用证只不过是交易双方的一张凭证罢了。
  当然信用证交易也未必全无优点,尤其在台商的充分运用下,信用证已成为出口商向银行融资的工具,也是进口商虚报成本,用信用证操作来保留利润的方式之一。虽然,贸易业者基于不同的财务目的而对信用证有不同的需求,但仍需仔细地检视信用证的操作成本,毕竟信用证是一种成本高、却又不见得有保障的清偿工具。
  取得授信的成本
  在信用证交易中,第一步是取得银行的授信。授信业务对银行而言,是具有财务风险承担的责任,因而必须评估授信对象的偿债能力,以及该笔授信项目的风险程度,并据以建立授信者的债信等级与风险权数标准,厘定出妥当的授信条件。所谓授信条件,指的是价码与担保。债信等级高、交易风险低的案子,通常银行会给予「无担保授信」或「部分担保」的条件,而且在利息加码、手续费或兑换汇率也会便宜些;但纵是债信等级不错,而交易风险高的案子,若是不留点担保品,银行还是不愿意承作的。当然,新成立的公司,尚无债信可供评等,若要开张信用证或保证函,没有担保品也是行不通的。
银行所认定的担保,一为现金或定期存款;二为政府或金融机构的保证;三为不动产或动产的设定抵押。而这些担保品都是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银行可迳自处理而变现的保障。所以,客户的债信等级不高,而授信内容的交易风险又达相当的程度时,银行一定会要求「全额担保」或「部分担保」才肯授信。
  跟单信用证方式是目前使用得最广泛的国际贸易结算手段。运用得当,可以成为出口商的融资工具,亦是进口商用来保留利润的方式之一,但它充其量只是一种「付款条件」,绝非「保险工具」。厂商与其在信用证上钻牛角尖,倒不如跳出迷思,在交易对手、交易条件乃至验货、交货层次上严加控管。 
  企业经营成功的要素,不外乎开源节流;在国际贸易的领域里,企业面临国际间各路人马的激烈竞争,虽然莫不专注于市场的开发与行销,但若忽视正确的财务操作,总是件美中不足之事。因此,在企业的财务操作过程中,关于国贸付款条件的使用原则,乃至于目前仍普遍受贸易业者所采用的信用证交易方式的成本内涵,便成为企业在财务操作中不容忽视的一环。 
  外贸付款方式的新趋势
  国际贸易领域中,清偿货款的方式有许多种,在台湾传统的观念里,认为对卖方最有利的条件是预收货款,其次为信用证(L/C),再依序为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记帐(open account)等方式,而分期付款(instalment)或寄售(consignment)则为最差的出货条件。从这样的观点来看,似乎对卖方越有利的条件,就成为买方最不利的方式。 
  但上述的说法已经受到严重的挑战,而有了重新的诠释。早期台湾的对外贸易,不论进、出口各约有八五%的金额以信用证结汇,其余则以「非信用证交易」(记帐、汇款或寄售)的方式进行。然而,晚近国际贸易交易型态丕变,伴随交通、资讯的发达与跨国企业的兴起,贸易业者对交易对手的认识与交易型态的重新定位,已扭转了传统的交易方式。根据中央银行的统计资料显示,一九九七年我国一千二百多亿美金的出口总值中,信用证交易只占其中的一四%,其余的八六%均以非信用证的方式交易。虽然上述的数据完全符合了世界贸易的发展趋势,但较诸于欧美等先进国家,我国的信用证交易金额仍然过高。 
  国际贸易交易条件的考量因素,首重债权的安全性,在安全无虑下,则可进一步衡量企业资金的流动性,最后再评估交易条件的操作成本,以降低交易的风险与成本。以晚近兴起的跨国企业风潮为例,企业藉由在海外设立采购据点及发货仓库,加强了企业对国际市场讯息的掌握能力,如此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交易关系显然以非信用证为主要条件;另外,透过交易双方频繁的接触与企业资讯的公开化、透明化,已可充分了解交易对手的债信水准,抑 或是上、下游业者间的互相投资、融资或委托代工等市场行为,均已舍弃了银行体系的授信、融资管道。 
  所以,现今在国贸付款条件的选择上,不全然只以安全为首要考量,而应综合评量交易对手间的互动关系与交易型态,弹性的运用交易条件,这也是现今从事国际贸易工作者,所需重新检视的重要观念。
  信用证非保险工具
  国际贸易活动中,许多人常误以为信用证是交易过程中的保障工具,认为运用信用证交易,只要买方顺利收到所需的货物,卖方便可凭押汇文件取得货款,既安全又方便。但这样的想法未免过于天真,其实信用证充其量只是「付款条件」,而非「保险工具」。虽然开状银行对出口商拍胸脯保证,「只要单据齐全,一定付款」,但要是进口商出了问题,开状银行只要在文件中随便找出一个瑕 再据以拒付,便可将责任推得一乾二净,到头来受害的还是出口商。试想若交易上没有问题,买方有需求,卖方也供货配合,就没有交易不成的道理,信用证只不过是交易双方的一张凭证罢了。
当然信用证交易也未必全无优点,尤其在台商的充分运用下,信用证已成为出口商向银行融资的工具,也是进口商虚报成本,用信用证操作来保留利润的方式之一。虽然,贸易业者基于不同的财务目的而对信用证有不同的需求,但仍需仔细地检视信用证的操作成本,毕竟信用证是一种成本高、却又不见得有保障的清偿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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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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