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GCD的领导,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掌握本学科、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同时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先进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研究方向
1、研究方向应确属本学科、专业范围,宽窄适度,相对稳定,一般以3-4个为宜。
2、研究方向的设置,应体现自身的学科优势和特色,有必要的成果、课题、经费及研究条件的支持。
3、研究方向的设置,应充分考虑本学科的发展和建设目标,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战略需求。
三、学习年限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博士生因故需延长学习年限,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经院长(系主任)同意后,报研究生院(筹)批准。
四、课程设置
博士生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具体的课程设置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和选修课、专业补修课程等。博士生必须至少修满12学分(1学分相当于18学时),总学分不得超过18学分。学位课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
1、公共必修课:
第一外国语(学位课):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有较好的写作和听说能力,能进行学术交流。(3学分)
第二外国语: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者,必修第二外国语(英、日、俄)。要求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及听说的初步能力。
政治理论课(学位课):《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2学分)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运用和发展的具体过程,完整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精髓,从中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好坚持与发展,继承与创新的问题。课程可以采用专题讲座形式,要求学生必须撰写2-3篇课程论文。
2、专业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4-8学分
3、补修课:
对有特殊情况的博士生(如跨学科、同等学力考取者),根据本专业知识结构需要和学生状况,由导师指定两门硕士阶段课程作为补修课(跟同专业的硕士生上课)。需补修的博士生必须参加考试,并记入个人培养计划,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
4、开题报告:1学分
5、学术报告:2学分,其中作学术报告1学分,参加学术报告1学分。每位博士生至少要参加8次以上学术报告会方可获得1学分,并至少要作2次学术报告方可获得另1学分。
五、实践环节
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间要从事必要的教学实践,如辅导硕士生课程(含实验课)、批改作业、指导毕业设计和社会调查、做专题讲座等,博士生应参加导师或学科点的科研课题,并列入培养计划。
六、培养方式
博士生培养应贯彻“知识、能力、素质”的教育模式,以“学位论文为主,课程为辅”的原则,逐步建立使英才脱颖而出的培养机制。
为拓宽知识面,促进学科的交叉和渗透,除必修的学位课程外,博士生还应结合个人特点,继续学习一些课程。来自本专业的学生,应选修相关专业研究生课程;来自外专业的学生以及同等学力者应补修本专业硕士生的学位课程。
能力培养以培养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较强的科研适应能力为主。提倡和鼓励相关学科之间的交叉,以开辟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要创造条件,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的学术交流以及和社会的联系,以开拓博士生的视野,活跃学术思想。
博士生的培养应遵循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和现代化科学技术发展的新特点。在制定培养计划时,应在符合本学科的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的同时,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对其课程、学位论文的选题及科研等方面予以不同的安排。
博士生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所需学分。在此基础上,在第二学期,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博士论文阶段。
博士生的培养要发挥集体力量,把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纳入学科建设规划。博士生的培养具体由博士生导师负责,并实行导师个别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博士生指导小组由该学科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由博士生导师具体负责,并报研究生院(筹)备案。
七、学位论文
博士生修满应修的课程和学分,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一般在第二学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达到学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后,方可申请学位。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