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是为改革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早出人才、提高培养质量的一种有效途径。为保证硕士生的培养质量,严把博士生质量入口关,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凡是被批准提前攻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参见《陕西科技大学关于招收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学制一般为5年,即硕士研究生在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后,尚未正式进入论文阶段,可直接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修读博士学位课程,开始博士论文研究工作。
第二条 提前攻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的分阶段性界定以及是否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授予硕士学位的问题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对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者,在硕士入学后的第三学年方可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经研究生部审批后,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颁发硕士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时,其为申请博士学位提交的创造性成果重新开始计算。
二、若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可直接进入博士学位学习阶段,直至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和通过答辩, 最终获得博士学位。此类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为申请博士学位提交的创造性成果不再分段计算。若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可申请硕士学位。
第三条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在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应明确其创造性成果界定事宜。
第四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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