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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考研法律硕士专业课全真模拟题
来源:优易学  2011-2-15 16:12:4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三、简答题(每题6分,共12分)
1.简述我国刑法典总则对于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2.简述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四、辨析题(8分)
请对“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进行辨析。

五、法条分析题(10分)
    《刑法》第399条第1、3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38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试说明:
(1)本条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第3款所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38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含义

六、案例分析题(15分)
    甲男与乙男于2004年7月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100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将刀子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揣进上衣口袋中。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价格卖给他人,甲乙各分得500元。
    问题:请根据刑法规定和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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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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