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罪已发及已配而更为罪者,各重其事”。“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二千里,三犯流者绞”。
分析: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唐朝关于更犯和累犯加重原则。
(2)该段文字的含义是,凡是盗罪经决断后,仍然继续行盗,如果前后三次所犯之罪均应处徒刑的,就不以其中的一个重罪处罚,而是处以上一种刑罚的流刑二千里。如果前后三次所犯三罪均应处流刑的,则处绞刑。
(3)唐朝法律所指的累犯,是指盗犯,且是指三次以上犯徒罪或流罪而言。因其多次犯罪,屡教不改,危害很大,故唐律采用累犯加重处罚。
(4)唐朝法律对于累犯之所以作出详细的规定,反映了唐朝统治阶级对于盗罪的高度重视。盗罪,对于历代封建王朝来说,危害都是很大的,因为盗罪会动摇封建统治的根基,这也是历代王朝对盗罪严加防范的主要原因。
(5)但是,在唐朝以前,还没有像唐律这样对盗罪作出详尽的规定,并且把该罪的处罚上升为一项刑罚的适用原则,的确说明了唐律高超的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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