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魏律》—(《曹魏律》、《新律》)
1、“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
2、将“具律”改学刑名,置律首
3、18篇体例
二、《晋律》—(《泰始律》、《张杜律》)
首立“准五报以制罪”的制度
三、“官当” 首在《北魏律》和《陈律》
指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爵拆抵途罪的一种特权制度
四、《北齐律》
1、《名例律》开始于此
2、规定“重罪十条”
3、最早确立12篇体例
五、《开皇律》
1、篇章体例定型化12篇
2、封建制五型法定化
3、区分公罪与私罪
4、明确规定“八议”制度
5、确立“十恶”罪
谋 反—图谋反对皇帝,推翻封建君主政权的犯罪
谋大逆—图谋毁环寺庙、陵寝及宫阙的犯罪
谋 判—背判朝廷,投弃外国的犯罪
恶 逆—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的犯罪
不 道—杀人一家非死罪者三人以上和支解人的犯罪
大不敬—盗大祀神御之物,盗窃、伪造玉玺
不 孝—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
不 义—杀本属府主、判史、县令、现授业师等方面的
内 乱—*小功以上亲,成父、祖妾的犯罪
不 睦—谋杀或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成告发丈夫及大功以上尊长的犯罪
六、历代立法思想
夏、商—王权神授、天讨与天罚
西 周—“明德慎罚”
战 国—“一断于法”、“刑无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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