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部分:
一、简答题
1.简述我国刑法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
2.简述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处罚原则.
3.预备犯的概念特征和处罚原则.
4.简述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5.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6.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计算方式.
7.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二、辨析题
1.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都要负担刑事责任.
2.共同犯罪中,所有的实行犯都是主犯.
3.凡教唆他人犯罪的一律以共犯论处.
三、法条分析题
1.刑法第1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试说明:
(1).入户的含义
(2).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含义
(3).假如甲抢劫并不得假释,这个是基于什么原因.
(4).某乙误以为某丙包里有巨额现金,抢劫后发现里面有一把手枪.于是藏在家中,请问对某乙如何处罚.
2.刑法第384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
试说明:(1)国家工作人员的含义
(2)归个人使用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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