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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法制史
来源:优易学  2011-11-10 16:42:2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元朝:1、民事立法,对烧埋银和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要把握;2、司法制度,对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和宣政院的特点要把握;3、其中刑事立法的犯罪与量刑和行政立法是新增部分,要特别注意!
  明朝法律制度:
  1、立法概况,对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的要记忆理解,了解《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把握《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了解《问刑条例》的情况,把握《大明会典》的特点;
  2、刑事立法,把握奸党罪、充军和廷杖的有关规定,重点把握明律与唐律比较在定罪量刑方面“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的特点;
  3、民事立法,了解明律在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
  4、行政立法,把握明律在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员选任制度和监察制度方面的有关规定;
  5、司法制度,重点把握明律在司法制度方面的规定,对明律的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厂卫、申明亭和会审制度的有关规定要重点把握。
  清朝法律制度
  1、立法概况,重点理解清朝的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把握《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则例和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法规的特点;
  2、刑事立法,把握发遣、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和文字狱的有关规定;
  3、经济立法,对清朝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和专卖制度的有关规定要了解;
  4、司法制度,全面把握清朝的司法制度,对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和秋审制度都要全面理解记忆。
  第五章 清末、中国民国法律制度
  清末法律制度:
  1、“预备立宪”,对“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钦定宪法大纲》、谘议局与资政院和《十九信条》要全民理解记忆;
  2、修律活动,对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中外通行,有裨治理”)要理解记忆,修订法律馆;对《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和《大清民律草案》要全面理解记忆,对礼法之争、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要全面理解记忆;
  3、司法制度的变化,对清末司法制度的变化要全面把握,要看细看懂,对领事裁判权制度与会审公廨、司法机关的调整和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都要全面把握;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1、宪法性文件,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都要把握;
  2、其他革命法令,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
  3、司法制度,知道中央司法机关是什么,了解律师制度的有关情况,记忆理解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1、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对《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和《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要全面把握;
  2、刑事立法,对《暂行新刑律》要全面把握,了解单行刑事法规和判例与解释例的情况;
  3、司法制度,把握北洋政府的司法机关的体系和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重点掌握新增的商事立法和诉讼审判制度。其次注意其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和刑事特别法、指导思想等,掌握其宪法性文件和宪法。
  第六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特别注意工农民主政权、抗日民主政权和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三个不同时期的宪法性文件。
  第二、三个时期不同的土地立法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法律。
  第三、司法制度的沿革,同时注意刑法罪名和原则、马锡五审判方式。
  五、中国法制史的复习建议
  对于法制史,我们的建议是,多读,多想。因为本科的知识点比较多、散、乱,所以必要的强制记忆是必须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无规律可循,以下是我们提出的几点建议:
  1、抓住历史转折时期的变化点
  历史转折时期的变化,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这段历史时期发生的事情往往影响深远。比如三国时期的八议制度,重罪十条等制度都是滥觞于此,为以后的很多法律制度的成熟发展奠定了基础。
  2、抓住每个历史时期的成熟的制度
  比如唐朝的贞观律、永徽律等都是中华法系为世界法律文化奉献的重要典籍,是当时法律文化积淀的成果,因此就显得非常重要。还有就是战国时期的法经,也是很经典的法律文件,当然值得重视。
  3、重视各朝各代的司法机关及其职权的变化
  我国历史源远流长,各朝各代的司法机关也是几经变迁,颇为复杂,这就需要一定的记忆工作。需要掌握各朝代的各司法机关的设置,相互之间的制约与联系,司法程序等,这就为我们掌握司法制度提供了线索。
  4、重点掌握刑罚制度
  我国的刑罚文化蔚为壮观,各种刑罚方法也很多,但是经过历史的洗涤,留下了经典的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等刑罚制度,这是复习的重点。
  5、重视清末、民国立法
  清末改律是中国大陆中华法系解体,移植外国法律制度的开始,这对于近现代中国的影响是深远的,很多法律制度都滥觞于此。沈家本、伍廷芳等都是很著名的法学家,他们对于大清法律制度的改革的历史功绩是应当得到承认的。清末的立法虽然没有保留下来,但是他们对于中国法律文化的转变提供了很大的借鉴价值!
  民国初年的立法,在中国立法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特别是短短的时间内就创造了“六法全书”,有很多法律甚至于现在还实行于我国的台湾地区。因此民国立法值得重视!
  6、根据地立法的问题
  根据地立法,掌握的重点是他们的创新之处,以及对现在还有历史借鉴价值的制度,其他的内容,了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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